2022年5月30日,奇台县某项目部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奇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水利局、住建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昌吉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昌州安办字【2018】106号)文件精神,奇台县“5·30”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了评估。
2023年6月,由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监管部门派员,邀请安全生产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制定了《奇台县5·30事故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依据《奇台县“5·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梳理出奇台县“5·30”机械伤害事故有关责任追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职责,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指导分包单位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等要求作为评估清单,在组织并且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1、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项目实施工程单位虽然在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但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上的水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2、按照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要求,项目实施工程单位针对属地区域开展事故“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制定行动计划,严格按计划推进实施,完成闭环治理。
3、经评估,项目实施工程单位针对“5·30机械伤害事故”提出的防范措施已整改完毕。发生意外事故的场所隐患消缺和管理提升,符合再生产的安全条件。
《奇台县“5·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该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1)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处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已于2022年12月9日按期缴纳了罚款,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实施工程单位高某某行政处罚8.0403万元,高某某已按期缴纳罚款。
2)事故调查组于2022年8月8日向业主方发函,提示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业主方已复函并对项目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督促施工方进行隐患整改。
3)事故调查组建议实施工程单位对事故迟报负有直接责任的高某某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实施工程单位已依据规定给予其党内诫勉谈线)事故调查组建议公安机关对负有责任的常某某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
5)奇台县人民政府《奇台县“5·3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建议项目实施工程单位给予项目部经理严某某、项目部安全总监张某某、项目部副经理康某某、
施工部副经理李某某、某施工队队长王某某依据内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实施工程单位下发了《关于“5.30”机械伤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罚决定》,对严某某行政罚款10000元,对张某某行政罚款8000元,康某某行政罚款8000元,李某某行政罚款5000元,王某某行政罚款5000元,罚款已缴纳到位。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
1、公司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该项目部对现场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增加安全警示标牌等安全措施,以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项目部对中间接力驱动四周防护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完善,涂刷红色油漆进行醒目标识、更换操作规程牌、对该部位爬梯进行上锁管理、张贴醒目安全警示标识,要求皮带运转过程中严禁攀爬。2.在安全培训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反三违”力度,切实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整改措施: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项目部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现场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操作规程学习、新安全法宣贯、习惯性违章治理教育学习,加强“反三违”查出力度,规范员工安全作业,同时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逐步加强班组建设,按照《班组建设方案》每班施工前,组织召开班前会,详细讲解班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召开。
整改措施: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项目部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再次做评估分析,对存在的危险源按照规范进行详细辨识,针对辨识危险源安全风险程度,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并采取对应管控措施。
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控。5、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面,充分的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方法,提高“反三违”时效性。
整改措施:完善现场监控设施,对施工现场监控设施进行重新调整布设,提高施工视频监控的覆盖面,充分的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方法,提高“反三违”时效性。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排除和规避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风险,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工作,一是对实施工程人员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反违章,反事故”讨论和学习,吸取这次的教训,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和饶幸心里;二是加大培训教育,强化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实施工程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三是依据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管理特点,定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四是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五是加大安全巡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