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逐渐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内涵,建好城市为人民,根据鲁政办字〔2019〕146号、鲁建城建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主要开展以特色风貌提升行动、蓝绿空间提升行动、空气洁净提升行动、道路交互与通行提升行动、生活服务提升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提升住房品质行动、安全运行提升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为重点工作的9大行动,加大“开展城市设计、打造特色商贸街区、深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实施‘15分钟活动圈’覆盖工程”等39个专项工程建设。
《方案》强调,制定出台城市品质提升评价办法,实施提升任务考核,要求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结构,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逐渐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内涵,建好城市为人民,根据鲁政办字〔2019〕146号、鲁建城建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理念,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城市为目标,以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为依托,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方面提升城市品质、人文品质、环境品质、生活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走出一条彰显临沂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惠民利民作为城市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协调各类规划、方案,增强城市品质提升的整体性、协同性,放大综合效益。
(三)分类实施,精准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因城施策,科学设定品质提升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地上和地下、美观和功能,坚决避免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公众参与,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1.加快开展城市设计。建立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层次体系。明确城市中心区、特色景观区、中央商务区、公共活动中心等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规划设计指引。预留城区通风、视线廊道,降低临山、滨水区域建设规模,严控建筑高度、密度,保证山体和河、湖面可见性。扎实推进城市设计试点,提炼和创新城市风貌元素,凸显人文内涵,打造优美、靓丽街景。传承红色基因,讲好沂蒙故事,将沂蒙精神融入城市规划。依托城区八河水系,加强沿河管控,留足沿河区域公共空间,多安排公益项目和公共建筑,在建筑规划设计上侧重体现沂蒙精神和商贸文化的地方特色。完善沂蒙路、北京路、双岭路等主要道路的城市设计,着力打造精美路段、精致节点。将文化旅游与景观建设相融合,通过主题雕塑、文化展牌、书法艺术碑刻等多种形式,展现我市深厚的文化渊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配合)
2.打造特色商贸街区。采用微更新、结构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提升城市功能,丰富旅游配套,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阳台、主题街区。依托临沂商贸城,提升改造商贸街区,打造更具体验感和地方特色的区域购物商贸中心。整体规划万达广场、齐鲁园广场等购物中心周围环境及配套,街区商贸更具现代化、智慧化、特色化。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立体化发展。超前谋划,逐步外迁、疏解不宜留在中心区域的大型商贸批发、传统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中心等业态、场所。(市商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
3.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开展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查,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有序推进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整治修缮工作。对城区古遗址、古建筑和近现代纪念性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加强历史建筑周边新建建筑和设施的管控,进行公共环境整改治理,保护原生态的沂蒙传统建筑。提炼沂蒙传统民居“大门楼、内影壁、黛瓦顶、挑花檐、雕镂窗、嵌雀眼、三段墙”的建筑特征,挖掘本地特色,展示沂蒙文化。(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4.提升建筑风貌景观。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新建建筑严格外立面造型、色彩、线条管控。集中整治中心区域、窗口地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立面。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并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将飞机场、火车站、高速出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与城市文脉、红色基因相融合,塑造辨识度高的城市形象。完成对大型建筑、住宅区、道路“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清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细部美化工程。简洁装饰过街天桥、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早餐厅等城市家具,提升城市雕塑、小品、喷泉等艺术美感,增设花箱和文化墙。开展城市公共环境标识设计,提升视觉效果和文化内涵。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入地、合杆等整治,保障设施安全,逐步消除通信、监控、低压电力、有线电视等架空线缆“蜘蛛网”。(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景观照明实效。编制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优先满足城市安全运作等功能性照明。因地制宜实施主要街道、重要商业区、重点旅游区的景观照明。将蒙山沂水、红色基因等文化融入城市亮化,打造城市夜景特色,展现城市风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7.深入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落实水弹性城市建设标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开发区全面落实水弹性城市建设要求,强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等,积极开展区域整体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示范项目。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实施56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配合)
8.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加快城市和县城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管道混错接改造,市区新建城区及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雨污分流,老城区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对城市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处理设备建设,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建设规模27.5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供水节水管理。实施给水厂深度处理升级改造,提升供水水质,实现深度处理工艺全覆盖。加强供水管线巡查,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落实节水型城市标准,推进节水型县城评价。开展“节水三同时”管理、水平衡测试工作,完善节水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开源工程、节流工程、循环和循序利用工程。落实“水十条”,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三年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库建设。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加大河流水质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全力推进清违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实现河道、湖泊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增绿工程。有计划开展拆违复绿行动,规划建设城市绿心、公共绿地、街头游园和郊野公园、儿童公园、湿地公园、文化公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开展城市绿道建设行动,完善配套设施,每年建成不低于10公里的绿道。提升改造湿地景观,全方位打造市区、沿河一体绿化。制定鼓励政策,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高架桥)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增加绿色空间。对绿地进行精细化养护管理,实行绿化分级考核制度,打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环境。(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11.加强山体保护。强化对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土壤基质改良、植被恢复、景观美化等措施修复山体生态环境。具备条件的城区山体,完善防火、步道、浇灌、环卫等设施,建设山体公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和居民休闲空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12.强化建设扬尘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着重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扬尘油烟污染治理、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业污染源整治、钢材市场搬迁,改善空气质量。扬尘治理突出细和严,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推行“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和严管十二条等标准措施。积极地推进扬尘在线监测与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整合工作,构建全市统一的在线监管平台;将工地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录入诚信考核平台,让违反法律法规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加强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制度,渣土运输严格执行“十个必须”,开展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装卸和商砼运输“点对点”全过程监管、全密闭化运输。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一定要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治理露天烧烤。加强烧烤类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4.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建立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中心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取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左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垃圾收运点、小吃街等区域路面定时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2020年建成区40%以上的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以后逐年扩大深度保洁范围。(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6.强化移动源排气管控。强化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油品质量、机动车达标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查”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实行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面落实国家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7.优化路网结构。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各类“断头路”,建设城市内部交通与高速路、国省道、高铁站、飞机场等重点节点的顺畅通道,加快跨河桥梁和立交等重点项目建设,逐渐完备立体化交通体系。实施陶然路提升改造、金雀山路西延等13项工程,完善“三环十三射七联”路网建设。实施沂蒙路泵站、通达南路积水点治理等39项工程,解决城区积水问题,逐步的提升城区排涝能力。推广街区制,提高路网密度,促进“微循环”。有序发展轨道交通,合理确定建设制式和时序,客流密集车站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统筹规划、一体设计、高效组合,实现无缝接驳,促进交通量的高效疏解和均衡分布。(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8.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深入推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公共停车场互联互通网。全力发展立体停车,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持续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压力。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重点缓解医院、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推进在各类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场所以及充电桩、充电站等服务设施。实施差别化供给,加大停车收费差异化力度,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停车需求。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9.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开通旅游专线巴士,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重点解决高铁站、飞机场等交通节点的公交配置,与市内交通实现无缝对接。完善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灵活设定专用时段。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倡导绿色出行。规范高铁站、飞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出租车接客服务标准,改善站点形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0.严控占道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合理规划设置农贸市场、物流网点、餐饮摊点、便民服务点等,引导商户“退路进厅(室)”经营。加大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力度。推广街长制、店长制、巷长制、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三长一会”模式,健全市容环境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依法清理、查处市区“六乱”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治理道路普遍的问题。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更换防沉降、防异响、防盗窃井盖,开展道路车辙拥包、破损裂缝、路口错台、花砖松动、立沿石歪斜等专项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舒适度和景观效果。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积极地推进管线入廊,消除“马路拉链”。加强道路挖掘工程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交通文明水平。优化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电警监控、诱导屏等交通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通行能力。开展道路标线定期覆新、城市道路及公共空间隔离护栏优化、标示标线优化工作,保持标线完好、规范、清晰。(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23.实施“15分钟活动圈”覆盖工程。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层次明晰、方便适用的公共服务网络。重点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商业网点布局,补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社区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构建“15分钟活动圈”。鼓励学校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地。利用边角地、零星用地,增加邻里社交空间,形成亲切宜人、有机融合、全龄友好的小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大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教育资源供给,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落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办补助和转型发展奖补,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0处。深入推动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县域同质化服务、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等政策措施,推动县域一体、综合改革、协同发展,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健康服务模式转变,优化看病就医流程,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厘清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全方面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城市管理队伍培训制度,促进城市管理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26.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快速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普查、更新城市管理数据,实现对城市运行的立体监测和精准感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试点。理顺市、区、镇街三级智慧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配合)
27.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推行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积极推动城市基层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经验做法。完善市、县区、镇街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服务下沉。(各区政府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配合)
28.持续治理违法建设。开展“零违建小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加快建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依托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新方法,实现问题智能发现、自动报警、快速处置、限时办结。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落实县区政府、镇街和社区主体责任,构建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的网格化防控体系。(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29.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现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大力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同步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提档升级公厕硬件设施和服务的品质。(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30.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提高建设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建造“百年建筑”。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房屋渗漏、裂缝、空鼓、保温性能不达标、隔音性能差等问题。推进建造方式创新,全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行精装修住宅,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新建的高层、小高层住宅逐步淘汰毛坯房。强化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工作,确保小区水电暖卫和绿化等配套完善。(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1.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有序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完善安防、环卫、照明等环境设施,将老旧居住小区长效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提高棚改项目规划、设计、建造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打造功能实用、环境舒适、服务完善的安置小区。(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2.改进物业服务管理。以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开展考核评价,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标准建设水平,每年培育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品牌企业。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上的水准。加快物业管理领域相关立法。注入“红色基因”,创建沂蒙红色物业品牌,组建公益性企业化物业服务实体。建立四级管理体制和多方联动机制,创新“四位一体”管理模式,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及监督检查,建立“红黑榜”制度。(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33.突出安全空间布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合理规划和调整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功能区空间布局。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强力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快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定期开展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消防设施、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排水与污水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落实户外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的管理维护责任,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因地制宜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行业标杆典型;推动县区“智慧消防”平台搭建工作,将本地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接入平台做监管。依法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的抗震等级。推进城市建成区和新规划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鉴定工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加快推行城市安全评估,将安全生产规格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所有的领域、所有的环节。(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地震台、市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增强应急和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场所,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和军民融合,在有关设施建造时统筹兼顾部队机动需求、后勤保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36.促进文明行为。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品德礼仪课程进书本、进课堂,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在公交车、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展示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引导文明行为。加大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惩戒力度,推动《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逐步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37.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引导党员定期参与社区服务、扶危助困、交通疏导、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文明宣传等工作,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志愿者参与国际商贸博览会、临沂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国沂河放鱼公益活动、书圣文化节等大型赛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春节前后、学雷锋日、高考期间、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服务窗口形象。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展示良好形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39.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三年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推进日常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城市品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
(二)实行试点引领。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和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结构,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创新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在各类规划中,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细化分解品质提升任务,进一步量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参与单位积极努力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台城市品质提升评价办法,实施提升任务考核。
(五)注重氛围营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的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研究吸纳市民意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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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全面统筹和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工作助力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推动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生态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增强城市生态系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拟将以下15个城市确定为第三批示范城市,包括(按行政区划排序)衡水市、葫芦岛市、扬州市、衢州市、六安市、三明市、九江市、临沂市、安阳市、襄阳市、佛山市、绵阳市、市、延安市、吴忠市。“十四五”第三
5月5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财政水弹性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13个,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26个,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6个。中央财政水弹性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中央财政水弹性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1〕53号),
4月27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总数15个,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评选时,将考虑城市已有水弹性城市建设工作基础、工作方案成熟度等因素,并适当向经济基础好、配套能力强、城市洪涝治理任务重、投资
为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沈阳市水弹性城市建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沈阳市水弹性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该导则适用于沈阳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相关联的内容设计。该导则对水弹性城市建设的术语符号、目标指标、规划指引等做出规定与说明。[$NewPage$]
2月1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发布《房屋建筑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操作手册》,手册旨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切实提高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操作手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
近日,福建泉州市丰泽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污水提质增效排口和内沟河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是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总报价为20390.3331万元。丰泽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污水提质增效排口和内沟河
1月9日,扬州宝应经济开发区建设城市河南段金源景观河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的拟定中标人公示,拟定中标单位为江苏飞跃道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7704.8万元。本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对区域内8条道路、7个小区、5个公共建
12月22日,2023年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发布中标人公告,中标单位为江苏新纪元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6233.96万元。2023年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及
1基本案情2021年8月15日,凤庆县水务局在对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建设地表扰动较大、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已构成未批先建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地二十六条的规定。2
11月8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的中标公告,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约3.76亿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工期783天。建设规模:(1)芦村厂范围6个片区污水管网修复、城北厂范围5个片区污水管网修复、太
11月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武夷山市主城区、度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2023年度二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福建远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约1.67亿元,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项目实施范围涉及8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老城西区:新建DN200~500污水主
10月31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人公示,拟定中标人为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约3.76亿元,工期783日历天。建设规模:(1)芦村厂范围6个片区污水管网修
9月22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总投资3.95亿元,总工期要求783日历天。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9月20日,四川省雷波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采购中标公告发布,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雷波县丰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报价项目合理利润率13.5%,项目融资利率6.2%。项目总投资:19483.36万元,预算金额:年均2141.77万元。备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共计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8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雷波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采购公开对外招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19483.36万元,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合作期满后,中标项目特许经营方无偿将项目资产及收益权和经营权移交给雷波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雷波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铜陵市郊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提质增效工程一期(老洲镇、灰河乡、陈瑶湖镇)PC+O(施工采购安装运维一体化)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中铁十二局集团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红景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3日,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光伏项目储能EPC总包单位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发布。项目预算280万元,储能配置总容量1.9MWh,折合单价1.474元/Wh,确定的供应商为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应当地供电公司要求,沂南东、沂南北、郯城、红花埠4个光伏电站
1月19日,鲁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控科技”)与河东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河东区行政中心举行。双方就河东区区域范围内的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厨余垃圾等处置利用项目开展合作。区委副书记吕凤龙,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林栋参加会议。区副区长张选
项目概况: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铝灰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000054项目名称:临港经济开发区铝灰处置项目采购方式:竞
12月27日,2023年100台新能源公交车交付暨“暖城巴士”启动仪式在山东临沂举行。随着一声洪亮的“发车”,象征着“暖城、暖乘、暖诚”的格力钛新能源经典公交车,化身“暖橙巴士”缓缓驶出临沂高铁站,以“一抹暖阳”提升严冬出行幸福指数,“橙”意满满地着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0台格
12月25日,临沂市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期开发区段)工程总承包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工程费报价2284.714981万元、设计费报价22.9万元。本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开挖恢复、球墨铸铁污水管道工程、顶管工程、管道
12月19日,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林环卫一体化管养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本地国有企业临沂经开环卫有限公司,中标价16656.383238万元/年,服务期3年,成交总额49969.149714万元。服务内容为沂河新区园林养护、主次干道道路保洁、环卫设施运营维护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公告显示,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
2023年12月11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公示,中标供应商为临沭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7元/吨,服务期限一年。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公示一、项目编号:SDGP000126二、项目名称: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三、中标信息:标包:A供应商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17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林环卫一体化管养项目重启招标,总投资约1.7559亿元/年,服务期三年,总预算合计5.2677亿元。10月30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林环卫一体化管养项目首次招标,总投资约1.2799亿元/年,服务期三年,总预算合计3.8397亿元。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林环卫
为抢抓战略机遇,精准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赛道,11月1日-3日,山东省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培训班暨中汽培训汽车产业“十城百企”公开课山东站在临沂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临港管委会、山东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8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城乡园林环卫一体化管养项目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原因为“本项目因出现重大变更,故项目终止”。项目于10月30日公开对外招标,总投资约1.2799亿元/年,服务期三年,总预算合计3.8397亿元。项目拟建范围有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梅家埠街道、朝阳街道、相公街道、
10月31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临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单位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为1.97亿元,工期360日历天。.工程概况:新建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约57亩,总体土建规模为6万m